关于印发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2015-07-02 10:46:18
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 律、法规,依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 《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2015年5月1
曰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的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亦参照此 标准执行父损害赔偿的有关事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2.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3.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附件1.
2015年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一、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24299元。
二、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消费性支出16268元。
三、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456元。
四、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活消费支出6036元。
五、2014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4368元。
其中:
(一)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844元;
(二)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3897元;
(三)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8733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3313元;
(五)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7788元;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0368元;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9943元;
(八)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077元;
(十)金融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455元;
(十一〉房地产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826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227元;(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700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260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802兀;
(十六〕教育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180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049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436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7185 元。
附件2.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出差住宿费开支标准
级别 |
省级及相当职 务的人员 |
厅局级及相当 职务的人员 |
其他人员 |
每人每 天费用 |
800元 |
480元 |
330元 |
注: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 费限额标准执行。
附件3.
云南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出差补助费开支标准
|
伙食补助费 |
市内交通费 |
每人每天补助 |
100元 |
80元 |
注:赴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 补助费标准包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