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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铁路运输法院内设部门及其职能

2020-04-26 15:02:58

 

1.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依法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审查、调卷、移送、送达、立案等工作;依法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而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进行审查;处理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民事案件诉前保全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案件的诉讼费核算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小额速裁和审判管理等工作。

2.综合审判庭

下设民事、刑事、行政三个专业化合议庭,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和审判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刑事合议庭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自诉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等。民事合议庭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民事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民事案件等。行政合议庭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的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依法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行政案件。

3.执行局

主要职责: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案件;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应由本院执行的案件;依法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和要求协助执行的案件等。

4.政治部(党支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院法官和司法警察等级评定、晋升、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本院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新闻宣传等工作。

5.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院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接待等工作;负责本院行政、财务、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院专项经费的申报、划拨和监督使用;负责本院的武器、服装、车辆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诉讼费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工作,监控审判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数据;负责本院审判委员会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司法统计与分析工作;调研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负责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征求意见工作;担负警卫本院法庭、提押刑事被告人和罪犯、送达法律文书任务;协助执行局执行案件;协助执行诉前保全任务;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的业务训练;负责管理装备和枪支弹药使用等。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